姐姐離婚後「住在我家7年」,現在老婆要求我姐「搬走或付房租」,作為弟弟該怎麼辦?

姐姐離婚後一直住我家,房子頭款是我付的,裝修是爸媽的錢,住了7年。

去年男方不想撫養女兒了,我姐又把女兒接來住。

現在房子房貸是我還,我自己還有另一間房的貸款要還,目前壓力很大,2間房貸,還要養2個小孩。

2019年過年,我媽給壓歲錢,我2小孩一人5000,我姐小孩10000,說我2小孩,姐就一個,我當時心裡就有點疙瘩,可是畢竟是我親姐,沒有說什麼,可媳婦不開心了,現在每天跟我嘮叨這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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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編Sarah解答:

你看看你,此時此刻,竟然還要 以弟弟的身份問該怎麼辦。

現在你的思路,和很多媽寶男別無二致:

分不清大家庭和小家庭的界限。

結婚後,你首先是丈夫,然後才是兒子,弟弟。

你和妻子相互照顧,父親和母親相互照顧,然後兩個小家庭又成為一個大家庭。

小家庭的優先順序永遠高於大家庭。

你之所以糾結,就是無法拆分清楚「弟弟」和「丈夫」角色的先後順序啊。

搞清楚這一條,選擇就不再困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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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從房屋所有權來講,雖然裝修來自父母,頭款來自你,但是婚後房貸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。

哪怕是用你一個人的薪水付房貸,那也是你們夫妻在共同支付。

因為婚後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,你的薪水不是你一個人的,是你和老婆共同所有的。

所以不要強調房子貸款是你在還。

房子的歸屬方是你跟你老婆,姐姐屬於借住。

現在產權一方不想再進行無償借住,這很合理。

另外,已經七年了,你老婆才提出這樣的要求,她真的算是個好人了。

太能忍了。

順便吐槽一下這個姐姐,這麼大人了還不懂「 久住令人賤,頻來親也疏」這個道理。

心安理得的享受著這個福利,未免 太自我

不知道她這些年住在家裡,有沒有主動承擔家事?

有沒有主動買水果買菜?

有沒有在你們的家用上付出金錢?

親姐姐蒙難,在家裡住幾個月是弟弟應盡的義務。

但這一住就是七年,你把這事情告訴誰,ta都不會覺得正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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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作為弟弟, 你已經盡力了(讓親姐免費住在自己家7年還不算盡力?),不能再多為姐姐做任何事情了。

因為你還作為老公,作為爸爸,對嗎?

請你想想,作為老公,作為你們小家庭的男主人,你該做些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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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應該支持老婆的觀點,要麼讓姐姐搬出去,要麼付一定的房租。

別怕開口會讓父母和姐姐不滿,家庭關係變差。

因為你不開口,你的小家很可能會塌掉。

到時候老婆沒了,難道你要和父母姐姐過一輩子嗎???

請你看清現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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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再說一點,關於你媽媽給兩家小孩壓歲錢的事情,這是基本操作。

很多老人都是這樣做的,沒辦法。

值得說的是,

她作為你們的母親,一直在默默讓你和你老婆用你們的資產(房子)補貼你姐姐,沒有發聲,這才是最大的偏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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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小編Sarah,

祝你幸福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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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5/30 6:18:21